|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简讯(第九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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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6-16 08:26 文章来源:景洪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认真组织开展专案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党性修养水平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根据中共景洪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转发<关于在全省各级干部和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11.28”专题案例教育的通知>的通知》(景学办[2009]22号)通知要求,结合商务局工作实际,6月3日上午,景洪市商务局组织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全局共19人,参加19人,其中党员12人)召开了党员扩大会议,就如何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使领导干部提高党性修养水平,筑牢据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11.28”案件(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懂事长邹韶禄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为例,认真开展专题案例教育。局长李伟原文传达学习了《“11.28”专案警示教育材料》,并结合我州、市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认真分析,要求大家,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从此案中汲取教训,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广大党员干部围绕专案认真开展了讨论和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邹韶禄等人长期放松学习改造,背离党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权力观、利益观严重扭曲,私欲膨胀,以权谋私,其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影响极坏,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完全是咎由自取。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不断提高党性修养水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通过教育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对做好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了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的思想意识。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提高了对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和经营活动极其领导人员监管的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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