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电下乡工作简讯(第六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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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07 15:36 文章来源:景洪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截止4月29日,我市销售的已录入系统的家电下乡产品542台(部),实现销售金额95.58万元。4月份销售量和销售金额大幅上升,均占总销售量和总销售额的94%,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提速态势明显。已发放财政补贴资金5044.78元。在家电下乡的五类产品中,冰箱冰柜明显最受农村居民的欢迎,销量达到399台,占整个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的73.61%。洗衣机累计实现销量69台,彩电销售73台,手机销售1部,热水器还没有销售记录。全市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已达66家,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和景洪城区。
为切实落实好家电下乡补贴政策,把好事办好,4月21日,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供销总社、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家电下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了《家电下乡操作细则》,对家电下乡操作办法作出重大调整,大幅度简化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并对家电下乡产品生产、销售、售后服务以及对生产和销售企业的监督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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