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景洪商务简报(第九期) |
|
| 2009-03-20 07:55 文章来源:景洪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我市启动家电下乡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更好的统筹城乡发展及国内外市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有关精神,我省的家电下乡时间暂定为4年,从2009年2月1日起到2013年1月底止在全省范围开展家电下乡工作。对农民在规定时间内购买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和手机四类产品给予财政补贴,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2000元、冰箱(冰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资金补贴,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国家确定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
我市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由市人民政府专门成立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具体负责实施此项工作,家电下乡是党中央国务院应对金融危机运用的积极财政政策,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党的支农爱农政策的重要措施,是扩大国内需求,拉动农村消费,健全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实施家电下乡对农民购买家电实行财政补贴,是一项利国、利民、利企的民心工程,家电下乡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涉及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好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着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的原则,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落实政策,周密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扎实推进家电下乡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不折不扣地送到农民手中,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